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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驾驶奖励计划2011」接受报名


为鼓励驾驶者养成良好驾驶习惯,提升交通安全意识,交通事务局、治安警察局、法务局及民政总署将再次合办「安全驾驶奖励计划2011」,并於即日起至12月31日接受报名,参加者及其登记之机动车辆只要在2011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没有因交通违规而被检控,便可自动参加大抽奖,赢取丰富奖金奖品,欢迎全澳驾驶者参加。 特区政府一向十分重视交通安全的推广工作,继本月举行「交通安全推广月」系列活动后,为提升本澳驾驶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宣扬优质驾驶风气,交通事务局、治安警察局、法务局及民政总署将再次合办「安全驾驶奖励计划2011」,有关活动已经是第三次举办,对上一次举办有关活动共吸引15,335人报名参加,其中7,042名参加者符合抽奖资格,从合资格抽奖人数反映驾驶者的守法意识有所增强。 是次「安全驾驶奖励计划」将於即日起至12月31日接受报名,有意参与的人士,只要填妥报名表格,出示澳门居民身份证,连同澳门驾驶执照或澳门特别驾驶许可证,於办公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登记即可,如果驾驶者为车主更可登入活动网页www.dsat.gov.mo报名参与计划。每名参加者只可报名一次,并只需登记一部机动车辆。每部机动车辆最多可登记两次,包括车主及一位获授权的驾驶者。如机动车辆在活动期间有任何交通违例情况,该两名参加者均会丧失得奖资格。 参加者及其登记之机动车辆只要於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期间,没有因交通违规而被检控,便符合资格,自动参加大抽奖。得奖名额共1,424个,头奖1名可获现金30,000元,二奖3名可获现金15,000元,三奖5名可获现金8,000元,四奖15名可获油券1,000元,五奖400名可获油券500元,六奖1,000名可获油券300元。另外,为鼓励更多驾驶者参加是次计划,报名者可获发纪念品1份,至於网上报名人士可於完成手续翌个工作天,到报名地点向工作人员报上姓名及驾驶执照编号,即可领取纪念品,纪念品数量有限,送完即止。 报名地点为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二楼)、北区市民服务中心(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黑桥街平民新村75K号);民政总署中区服务站(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二楼)、下环服务站(李加禄街下环街市市政综合大楼四楼)及台山服务站(台山巴坡沙大马路127号),章程及报名表格可於报名地点索取或於交通事务局网站www.dsat.gov.mo、《道路交通法》网站www.dsaj.gov.mo/trafficlaw、民政总署网站www.iacm.gov.mo 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口网站www.gov.mo下载。公众如对活动有任何疑问,欢迎於办公时间致电交通事务专线8866 6363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