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门工作小组由本月16日至今天(22日)下午五时,封印了1个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的单位,现场抓获1名招揽者及1名管理人。 自《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於8月13日生效至今,旅游局共开立了87个制裁卷宗,并按照《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对一名非法提供住宿者(经营者)科处罚款澳门币二十万元。其馀卷宗已进入制裁程序的不同阶段。 跨部门工作小组采取持续打击行动,至今共检查1,086个次单位,涉及单位754个,封印了87个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单位,116个为一般住宅单位,对其馀单位有需要跟进调查。这些被调查的目标单位中,在现场调查时部分已空置或无人居住,对於其他怀疑仍用作非法提供住宿但无人应门单位,旅游局及警方继续侦察调查。治安警察局在执行任务时18次发现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单位并通知旅游局处理。 行动至今涉及住宿者892人,当中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单位内的389住客接受调查,住宿者中有17名逾期逗留人士、14名非法入境者 。目前已抓获13名提供住宿者(经营者)、13名招揽者、13名控制非法提供住宿单位者(管理人)、6名不合作义务住宿者。 旅游局按照《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对违反者展开制裁程序。目前已对一名非法提供住宿者(经营者)科处罚款澳门币二十万元,若法定期满未缴罚款,将由财政局执行强制徵收。同时,六名不合作义务住宿者各被处罚款澳门币三千元,三人已缴纳罚款,而未在法定期限缴款者,旅游局会通知财政局对其执行强制徵收,并知会治安警察局,当事人入境前必须缴交罚款,否则禁止他们再次进入澳门。 根据法律非法提供住宿者(经营者)及控制非法提供住宿单位者(管理人)可科处澳门币二十万至八十万元,招揽者可科处澳门币两万至十万元。不合作义务者可科处澳门币三千至两万元,不合作义务住宿者可科处澳门币三千元。 捣破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单位后,旅游局已对上述涉及违法的经营者、招揽者及管理人展开制裁程序,并采取临时措施截断上述单位的水电供应及封印大门。欢迎公众致电2833 3000举报怀疑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