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2009年有营业的饮食店铺及街市熟食档合共1,615间,较2008年增加47间,包括1,570间饮食店铺及45间街市熟食档。2009年在职员工共19,738人,增加764人,较2008年上升4.0%;行业的营业额及其他收益与总支出为47.9亿元(澳门元,下同)及44.3亿元,分别增加6.5%及5.0%。此外,反映行业对经济贡献的增加值总额为18.9亿元,上升9.7%;固定资本形成总额较2008年增加8.0%至2.5亿元。 2009年有营运的饮食店铺有1,570间,较2008年增加46间;在职员工共19,656名,升幅为4.0%;饮食店铺的营业额及其他收益为47.8亿元,较2008年上升6.6%。 饮食店铺的总支出为44.2亿元,较2008年增加5.0%。按支出项目统计,购货(17.9亿元)、员工支出(15.3亿元)和经营费用(11.1亿元) 分别上升7.8%、5.6%和0.2%。增加值总额及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分别为18.9亿元及2.5亿元,较2008年分别录得9.8%及8.0%的升幅。 饮食店铺以食肆为主,共1,235间(占总数78.7%),较2008年增加41间;在职员工共12,622名,上升7.5%。食肆的营业额(28.6亿元)和支出(26.3亿元) 较2008年分别上升7.8%及7.3%。 2009年有营业的街市熟食档共45间,较2008年增加1间;在职员工共有82名,并没有聘用有薪酬员工;营业额和支出分别为1,452万元和876万元,较2008年分别减少4.8%及9.3%;而街市熟食档的增加值总额为581万元,跌幅为4.6%。 饮食业调查的统计范围包括在2009年领有营业准照的酒楼、餐厅、食肆、饮品店及街市熟食档;不包括由酒店经营的餐饮设施,以及街边摊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