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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跟进日前在路环检获一批怀疑非法出口货物一案(更正版)


澳门海关跟进就日前凌晨在路环检获一批怀疑非法出口货物一案,於今早(十月十九日)经济局、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及香港海关的代表亲临澳门海关总部对有关物品进行鉴定,渔护署代表黄广潮主任和黄振刚高级督察指出,在该批货物中,证实16支原只象牙属於《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所管制的象牙物种,共重约197公斤;而36袋疑似动物牙齿的物品全是河马牙,包括附有渔护署封条的3袋货物,总共有3572支,约重1000公斤;另外两箱共16件工艺品均属於长毛象牙的制成品,约重33公斤。 根据适用於本澳之《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规定,大象属附录I物种,象牙及其制成品的对外贸易受到禁止;而河马则属附录II物种,必须在申领准照后才可进行贸易。 按《对外贸易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许可的地点以外,以任何方式使货物运入或运离澳门特别行政区者,处最高一年徒刑,或科最高二百日罚金。故海关已对此行为作出检举并交由予检察院审理,案件中扣查一艘怀疑用作走私该批货物的纤维快艇,而货物现存於海关仓库,有待司法判决,暂未拘捕任何可疑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