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未交年度报告之社会服务界别法人名单公布


根据第9/2008号法律修改及第390/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五日重新公布的第12/2000号法律通过的《选民登记法》全文的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兹通知已获确认属於社会服务界别,但没有於法定期限前(9月30日前)送交年度总结报告之法人名单及其认别资料,将由10月13日起张贴於西坟马路6号社会工作局总部公布栏及上载至http://www.ias.gov.mo。 自公开上述所指名单后5日内,任何利害关系人得以错误或遗漏为依据向社会工作委员会以书面提出声明异议。地址:西坟马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