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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敬老金本月21日起发放


社会工作局讯:凡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之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且於2010年内满65岁的长者,均可向该局提出敬老金申请,而於澳门地区以外居住的受益人必须每年递交生存证明。 敬老金发放金额每年为澳门币5,000元,申请表格可於网上下载或亲临社会工作局索取,手续费用全免。截至目前为止,符合领取敬老金的长者达43,834人,将发放之总金额为澳门币219,170,000元。本年度之敬老金发放时间将安排如下: 申请日期 发放时段*
2010年8月31日或之前提出申请并符合资格 2010年10月21日
2010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提出申请并符合资格 2011年1月内
201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提出申请并符合资格 2011年3月内
*按申请人之指定方式发放 欲了解有关敬老金的资料,可致电热线28366166,或向各社会工作中心查询:花地玛堂区社会工作中心(台山新街1至15号利达新邨,电话:28596457)、圣安多尼堂及望德堂区社会工作中心(美副将大马路11号X地下,电话:28580981)、青洲区社会工作中心(青洲大马路56号灾民中心一楼,电话:28225744)、风顺堂区及大堂区社会工作中心(澳门柯邦迪前地/司打口11号B地下,电话:89897100)、氹仔及路环区社会工作中心(氹仔地堡街泉福新邨第二期第五座地下AI,电话:28827285) 市民亦可浏览www.ias.gov.mo查询个人之敬老金的发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