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於近期海名居的管理问题,房屋局曾多次与业主代表协调及讨论,有争议的业主在房屋局协调会议中,曾共识共同筹组该楼宇的管理委员会,惟现时其中部份业主没有按照共识,单方召集大会。房屋局促请相关业主,在顾全整体业主利益的前提下,延迟大会,尽快恢复协商,避免出现更多的纷争,甚至“一厦两管”的争议。
於本年中,在房屋局、社团及议员办的协作下,两方业主代表早前曾共识共同筹组该楼宇的管理委员会,惟现时其中部份业主没有按照该协调会议的共识,在本月23日单方发出分层所有人大会的召集书,将於9月3日单方举行大会成立管理委员会及议决大厦的管理事项。对此做法房屋局表示不认同,因为现时进行单方召集不利解决纷争,反之容易引起更大的争拗。
上周初房屋局得悉部份业主单方召集大会成立管理委员会,为此,局方即时促请各方举行紧急会议,但单方发出召集书的业主代表缺席,且原定共识於上周讨论共同筹组管委会具体细则的会议,亦因该些业主代表拒绝出席而无法进行。
房屋局已发出通告予全体业主说明上述情况,亦於日前派员到该屋苑举办说明会,希望藉此提供有利问题解决的机会,以及让业主了解情况的进展,可惜,当晩只有20户出席,亦因为单方发出召集书的业主代表没有出现而未能达到商讨的效果。至本月28日,该单方发出召集书的业主代表仍未接受协调且未延迟大会。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第一次会议需要有超过分层建筑物总值一半的业主出席及通过决议;倘第一次会议出席人数未符合法定要求,则需另订日期,召开第二次会议,此次要求至少总值四分之一的业主出席,并以出席的业主的多数票作出决议。
由於大会将涉及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及大厦管理的重要事项,但仍存在着争议,故倘单方召集於9月3日举行的会议仍继续召开的话,房屋局呼吁海名居的全体业主应积极关注,出席分层所有人大会,对有争议的议程作出理性判断,表达并行使投票权,务求达至议决能反映大部份业主的意愿。
虽然直至目前,争议的其中一方仍未接受房屋局的斡旋,但房屋局仍会按照法规赋予的职能尽最大的努力继续协调工作,推动双方能重新协商寻求共识。同时,房屋局亦会尊重大多数业主依法合理的意愿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