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部门工作小组继续打击非法提供住宿活动及在街上巡查,同时加强宣传,鼓励市民举报及提醒旅客入住合法住宿场所,免招惹麻烦。 为配合新法律实施,旅游局及法务局积极展开宣传教育工作,在焦点区域和主要出入境口岸张贴海报,并派员在澳门国际机场、关闸、外港客运码头及氹仔北安临时客运码头派发单张和小册子。欢迎公众致电2833 3000举报怀疑单位。 旅游局及法务局特别提醒旅客,根据《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在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单位发现的住宿者,负有提供资料合作义务,违反合作义务的住宿者会科处澳门币三千元,住宿者如提供假资料须负上刑事责任,不按期缴付罚款的旅客,将禁止再次进入澳门。 今(18日)行动检查了22个单位。自《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於8月13日生效至今,累积检查了144个单位,9个为一般住宅单位,封印了21个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单位,对其馀单位有需要跟进调查。 行动至今共带走110名住宿者,包含5名经营者、3招揽者、3名控制非法提供住宿单位者(管理人)及1名不合作义务住宿者。住宿者中有5名逾期逗留人士及1名非法入境者。 捣破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单位后,旅游局已对上述涉及违法的经营者、招揽者及管理人展开制裁程序,并采取临时措施截断上述单位的水电供应及封印大门。根据法律经营者及控制非法提供住宿单位者(管理人)最高可科处澳门币八十万元,招揽者最高可科处澳门币十万元。不合作义务住宿者可科处澳门币三千元。
查看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