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8月14日第10/2000号法律(《廉政公署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廉政专员於2010年3月30日向行政长官崔世安博士提交了廉署上年度的工作报告,市民可透过廉署网页(www.ccac.org.mo)浏览。
《2009澳门廉政公署工作报告》详细报告了2009年廉政公署在反贪、行政申诉以及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此外亦在附件中,选取了5个与民生息息相关,且为人关注的例子进行分析,一方面提醒公共部门在处理这些个案时的触觉及应有的依法处理水平;另一方面,让公众知悉公共部门在处理这些个案时的不当之处,藉此唤起市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以下是工作报告的内容简介: 个案处理情况:
2009年廉政公署收案共923宗,包括刑事举报案件768宗、行政申诉个案155宗。2009年的收案数字相对较过去3年有轻微上升,估计个中原因同2009年是选举年有关,市民较多关注选举活动是否合符法律规范及选举廉洁度的问题。另一方面,行政申诉个案较去年有较大幅度的减少,相信与行政程序渐趋透明化,以及公共部门完善了行政投诉机制有关。 在923宗案件中,有661宗不涉及贪污舞弊行为、或不属廉署职权,或资料不足而无法跟进,占全年收案总数的七成以上。
立案调查的案件共有48宗,其中刑事案件44宗、行政申诉案件4宗;另外由上年度转入的有71宗(包括刑事案件65宗、行政申诉案件6宗),累积全年须处理的案件为119宗,当中有28宗案件完成调查并移送检察院。 反贪工作:
2009年刑事案卷结案86宗,与2008年相比增加了87%,移送检察院的案卷大幅增加接近两倍,调查终结案件亦增加了70.6%,是近年来办案效率较高的一年。
欧文龙案中有关追缴赃款工作,经过公署多番努力,2009年2月,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将欧文龙在香港的不法资产归还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同年11月份,欧文龙在香港银行帐户内的不法资产约港币3亿6千万元被全数追回,并已纳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库房内。 行政申诉:
行政申诉方面,2009年收到的个案有155宗,加上2008年转入的个案,全年须处理个案共有202宗。当中有184宗已完成处理并存档,结案率为91%,比2008年的结案率(77%)有所提高。
在这184宗个案中,有8宗以立案方式处理,其馀176宗均透过初查、转介、调阅文件和会议等灵活的方式处理,经初步调查后未发现行政违法/失当迹象的个案有108宗。
此外,公署全年收到的查询个案共有566宗,其中仍以公职制度、交通违例、违法工程、市政、劳资纠纷等事宜为主。
公署在2009年继续与其他公共部门合作,对机关的运作进行监管,并提出多项有助提升效率的建议措施。部门包括:身份证明局、土地工务运输局及卫生局。
公署於2007年8月底推出为期两年的「廉洁管理计划」,所有政府部门/机构均有参加,并取得预期效果。总体而言,不少部门都加强了运作流程及工作程序的透明度,以及强化了资讯处理及查阅机制,而整体公务人员对防止利益冲突、谨慎处理利益收受等方面的意识亦明显提高。 社区关系及推广活动:
公署持续向社会各阶层开展肃贪倡廉的宣传教育工作,以推动社会的廉洁风尚,争取市民的支持和配合。2009年,公署举办各类讲座、座谈会及工作坊等活动共368场,参加人数达30,036次。 结语:
总结2009年的工作时,不难发现若干行政部门在运作制度、人事管理及行政程序的处理等方面,仍存在不少有待完善之处,这往往亦成为引起市民投诉及不满的源头。公署将问题根源归纳为下述几方面:
(1) 有关行政决定未能「命中」问题核心,以致无法将问题妥善解决,究其原因,在於部门权责不清,资讯掌握不全。
(2) 对有关法规认识不足,引致部分决定与法律的规定不一致。
(3) 部门本身的运作方式及制度未能因应社会转变而适时作出调整,「适时解决问题」的意识仍然薄弱。
(4) 在处理行政程序时未能准确解释及正确适用法规,又或遇上疑问时未有及时寻求专家的意见,以致最后的决定出现差错,甚至於法不容,有损公益。
很明显,这同管理及执法水平有关,唯有对症下药,及时纠正,方能提升管理水平,落实「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
一个充分透明、有法可依及决策透明的行政体系,有助於清除贪污舞弊的各种陋习及违法情况。为此,制度建设是关键的一环,亦是推动社会整体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石,推动廉政建设是促进社会整体发展的一个根本元素,缺一不可。故此,公署将从多方面入手,其中包括:
(1) 在职责范围内全方位推动行政架构的现代化建设,归纳过去所接触及处理的个案,总结经验,以史为鉴。
(2) 在建设过程中加强廉政意识及建立行之有效的监察机制,无论在公营或私营部门方面,希望能对症下药,药到病除。
(3) 在制度建设的路途上,宣传及教育亦属关键环节,信息清楚有助作出明智决策,而明智决策则有利推动廉政建设,两者互相关联又互为补充。
「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及「绩效监察」是公署的工作方向与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