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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社屋申请临时轮候名单补交资料及提出声明异议将於7月29日结束


2009年社会房屋申请临时轮候名单及除名名单已於7月14日公布。社屋申请人补交文件及提出声明异议期限将於7月29日结束,房屋局呼吁有关申请人於期限前补交文件及提出声明异议。 社屋申请人补交文件及提出声明异议期限将於7月29日结束,房屋局呼吁有关申请人於期限前补交文件及提出声明异议。截至7月27日(星期二),已有136名申请人补交文件,289名申请人提出声明异议,随后房屋局将会审核补交文件及处理声明异议,并於20日内作出决定。预计9月份公布确定轮候名单。 2009年社会房屋申请的7,874份递交的申请表中,4,634份被接纳,占58.85%;1,066份欠交文件,占13.54%,故被列入除名名单中的欠交文件名单;2,174份被列入除名名单,占27.61%,原因主要是每月总收入超过公布所订定的限制、家团成员及其配偶已登记於经屋家团,及申请期结束前3年内有物业等。上述名单於7月14日至29日在房屋局内停车场张贴。 根据法例规定,新一期确定轮候名单排列於上一期轮候名单的末尾,以累积组成总名单,已排列在总轮候名单内的仍未获分配租赁社会房屋的家团,将维持原有排序,故新一期轮候名单的公布是不会影响现有轮候家团。房屋局将根据公屋资源,於社屋总轮候名单内按序安排家团上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