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一直锐意推动完善澳门城市规划体系工作,为进一步深化澳门城市规划编制及管理体系的研究,加快建立现代化的澳门城市规划法律体系、行政体系及运作体系,以配合社会发展,运输工务司於去年委托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属下的城市发展研究中心开展「澳门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研究」。研究团队今日(二十五日)和本澳专业团体、基层社团代表进行工作坊,就构建澳门城市规划体系过程中影响深远的城市规划委员会、法定规划及公众参与三个重大议题展开讨论。研究报告将於今年内提交特区政府。 运输工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黄振东於工作坊上致词时表示,社会各界一直关注本澳的城市规划工作,特别是关注如何落实规划,而规划的落实有赖城市规划体系的完善,特区政府将於明年启动城市规划法的起草工作,是项研究乃完善城规法制体系的一项重要前期工作,研究报告向规划部门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有利於顺利推进城规法的起草、立法工作。他并强调研究涉及的多项重要议题,政府稍后还会透过不同的形式谘询社会意见,务求做到城市规划中「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要求。 广东省城市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团队为入了解本澳城市规划体系的发展特徵和存在问题,在过去一年内多次来澳进行调研,并曾於今年先后两次和本澳规划部门、专业团体、基层社团透过工作坊就城市规划委员会、法定规划及公众参与三个重大议题展开前期谘询。 研究建议设立过渡型城规会
法定规划设两层分阶段谘询 城市规划委员会的职能及构成是决定规划体系运作的重要因素。对城规会的组成及类型,研究团队认同工作坊的意见,建议澳门宜建立过渡型的城市规划委员会,由初期的谘询型最终过渡至决策型,成员由专家学者、公众代表及政府代表组成,而政府代表所占比例少於一半,建议该委员会需建立信息透明制度、回避制度,政府对委员会的意见不论接受与否都必须给予回应。 法定规划是构建城市规划体系的核心,研究团队在综合工作坊意见后建议澳门设立「澳门总体城市规划」及「分区法定图则」两个层面的法定规划,透过总体规划加强对城市整体发展格局的管理,同时,透过法定图则落实对具体地块的开发控制要求。 公众参与是现代城市规划工作一个重要的组成部份,研究团队认同工作坊的意见,建议不论是「澳门总体城市规划」还是「分区法定图则」,均需要分阶段进行公众谘询,谘询的对象应是广泛面向社会不同阶层,透过公示、工作坊、公众论坛、专家论证等不同的公开谘询形式,收集意见,政府并需要对该等意见作出回应。 在工作坊上,与会的社团代表就研究团队的建议再作深入探讨。而政府稍后也会就研究所提出的议题和建议展开深入谘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