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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局回覆立法议员质询


新闻局局长陈致平表示,作为特区政府与传媒之间的桥梁,新闻局致力透过媒体向社会大众阐释和推广特区政府的政策、活动和服务,也收集媒体反映的舆情,供政府各部门参考,以协助施政。 陈致平在回覆立法议员陈明金的书面质询时指出,为使传媒和公众及时掌握特区政府的最新资讯,配合「阳光政府」的施政理念,新闻局努力协助传媒进行各类形式的采访活动,又透过专供传媒使用的「广播资讯系统(IBS)」及公众网页(www.gcs.gov.mo),确保政府信息平等、有效地发放。新闻局本着尊重新闻自由的一贯立场,将会继续努力确保政府资讯的流通,并按照政府部门审慎运用公帑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开展各项工作。 回覆中亦提及,就本地登记的定期刊物《澳门月刊》表示未能在今年4月上旬举行的「2010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与展览会」(MIECF)场馆内派发一事,新闻局曾於2010年5月25日接获《澳门月刊》来函投诉,经向主办单位了解后,新闻局已於6月2日向该刊作出书面回覆,全文如下: 「由於2010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与展览会(MIECF)参展情况非常踊跃,地方以及大会人力资源较为紧张,尤其在接近活动开幕的时间,虽然陆续接到包括《澳门月刊》在内的多份刊物要求於场馆内派发,惟大会在软硬件上已按计划作出分配,难以安排额外人手负责非官方 / 非参展商的刊物的交收、放置、补充等后勤工作,亦难以安排派发的地点,故大会统一采取不在场内派发非官方 / 非参展商的刊物的处理。」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540/IV/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