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社会房屋申请临时轮候名单及除名名单公布,在7,874份递交的申请表中,4,634份被接纳,占58.85%,1,066份欠交文件,占13.54%,2,174份被除名,占27.61%。上述名单於7月14日至29日在房屋局内停车场张贴。申请人士可於办公时间内前往房屋局、街坊会联合总会、工会联合总会查阅;亦可透过房屋局语音电话及浏览房屋局网页查询。由7月15日至29日,可向房屋局局长就名单提出声明异议。 特区政府的房屋政策具体操作路向,首先是以公共房屋来支援弱势社群和经济薄弱的家庭,即是一方面提供社会房屋租予弱势及有特殊困难人士,以经济房屋来支援经济薄弱的家庭,所以重新审视现行公共房屋相关条例,使之朝着合理善用社会资源,优先照顾弱势社群,维护优良传统伦理观念三个原则发展。 新一期社会房屋申请於2009年9月28日至12月28日接受申请表,期间派出约30,000份申请表,共接到7,874份申请表。 申请期结束后,房屋局於2010年1月至6月期间对7,874份申请表进行审核。经物业登记局提供资料,其中700份申请因有物业被除名;同时,有5,023份尚未填妥申请表或须补交文件,房屋局於2010年3月起发出公函通知申请家团亲临办理相关事宜,合共6,196人次,惟其中1,066个申请家团未能按通知前来办理。 经重新审核已补交文件的申请表后,於7,874份已递交申请表中,共有4,634份被列入临时轮候名单,占58.85%;有1,066份仍然欠交文件,占13.54%,故被列入除名名单中的欠交文件名单;另有2,174份申请表被列入除名名单,占27.61%,被除名原因主要是每月总收入超过公布所订定的限制、家团成员及其配偶已登记於经屋家团,及申请期结束前3年内有物业等。 2009年社会房屋申请临时轮候名单及除名名单将於7月14日至29日在房屋局内停车场张贴,张贴时间为7月14日至29日共16天,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星期五为5时30分)。 申请人士可於办公时间内前往位於澳门青洲沙梨头北巷102号房屋局的停车场及地下接待处,以及设於北区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的房屋事务柜台,街坊会联合总会、各属会及服务中心,工会联合总会及各属会查阅;亦可透过房屋局语音电话2835-6288,及浏览房屋局网页www.ihm.gov.mo查阅名单。如有查询,可亲临房屋局或致电2859-4875。 由7月15日至29日,可向房屋局局长就上述名单提出声明异议,房屋局将於20日内作出书面回覆;期间亦会接受申请人士补交文件。随后会审核补交文件及处理声明异议,预计9月公布确定轮候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