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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13)日起增开四海上航线


明(13)日起增开四条海上客运航线,十四条获批航线当中共有十一条於限期前投入营运,另三条海上航线许可将逾期失效。 港务局批准信德中旅船务管理(澳门)有限公司明日起,开始营运氹仔客运码头往返广州南沙港的航线;另批准金光渡轮有限公司同日开始营运外港客运码头往返香港港澳码头、香港中国客运码头及香港机场海天码头三条航线。 港务局於本年1月14日按照《海上客运》行政法规,向五间公司发出定期海上客运准照及相应的海上航线许可,有效期为十年。营运公司须於180日内开始经营有关航线,否则其所持有的定期海上客运准照或海上航线许可将会失效。十四条新批出的航线中共有十一条於限期前投入营运,馀下两条往返珠海九洲港及一条往返东莞虎门的航线,由於对接航点的口岸或码头未能配合,相关的准照或海上航线许可将逾期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