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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终审法院裁决表欢迎 短期对有关个案进行清迁行动


终审法院今日(6月2日)裁定一名霸占政府土地之上诉人之上诉予以败诉,特区政府对此裁决表示欢迎,并为特区政府日后处理这类霸地建屋并入住的同类型个案,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依据。政府跨部门清迁小组将配合法院裁决,短期内展开清迁行动,拆除已建房屋,收回被占的政府土地,并向违法人追缴工程费用和罚款和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被终审法院判予败诉的个案位於路环黑沙马路180-184号后方小径旁之土地,政府在2008年12月底发现上诉人非法开挖和平整土地后,於2009年1月发出禁止施工令,随后亦启动了收回该幅土地前的预审程序,包括“命令清拆”和“迁离”行政程序。 在加紧进行有关程序期间,由於违法人不予理会并继续施工,政府再度发出第二次禁止施工令,并先后派员到现场巡查逾二十次,以掌握最新资料。此外,亦多次要求现场工人停工和离开,但违法人在三令五申下仍漠视政府发出的施工令及在限期内腾空土地的要求,继续施工直至将房屋几近建成,违法人更随后入住该新落成之楼房,试图将之变成既定事实,以搏取政府不会对此展开清迁行动。 终院判予败诉的霸地个案与之前政府成功腾空的霸地个案情况有所不同,该个案的违法人不理政府禁令下,强行在占地上将楼房建成并迁入居住。因此,终审法院的有关判决为政府清迁这类霸地个案提供重要的依据和支持。根据资料显示,政府跨部门淸迁小组於2009年6月和今年5月分别收回的两幅被霸土地,也由该名上诉人霸占。 政府跨部门小组继今年五月收回本年第一幅被非法占用的政府土地后,将陆续对多幅被占的政府土地展开清迁行动,上述个案将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