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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局为二千多人登记申请经援


为配合劳工局向建筑业失业工人办理就业登记,社会工作局一连两日派员为有经济困难的人士办理申领经济援助,(16)日共接待了1282人次,其中1076人完成初步的登记手续,稍后社工将逐一核实登记者的资料,并协助合资格的申请人申领经济援助。 建筑业失业工人就业登记已於本月(16)日下午7时结束,一连两日社会工作局派出20多人到场,协助因失业而陷入经济困难的人士登记申请经济援助。累计两日共接待了2281人次,其中2132人即场向社工办理了申请手续,1846人获发预约表。由於经济援助的对象,是因受社会、健康及其他需要特别援助的因素而处於或陷入经济贫乏状况的个人及家团,特区政府提供社会援助,以确保其生活得到基本满足。申请人必须为澳门居民,至少在澳门连续居住满18个月,其家庭收入低於社会工作局的最低维生指数,除家庭居所外无持有其他不动产,拥有银行存款及现金总数不超过第6/2007行政法规所载金额。此外,因处於失业状况的申请人,必须在劳工事务局办理求职登记,才符合申领经济援助的资格。 社会工作局重申:除了是次的临时性登记工作之外,凡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本澳居民,可於办公日的开放时间内,前往居住地址所属区份的社会工作中心办理经济援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