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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工程跨部门拆迁组进行首次清拆行动 (更新版)


为了在新修订的《都市建筑总章程》出台前能有效打击非法工程,尤其是那些在建中及对公众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个案,政府早前成立了“非法工程跨部门常设拆迁组”(下简称“拆迁组”)。拆迁组於今日(十三日)对一个已屡次予以机会但仍漠视政府要求的个案进行清拆,为政府设立有关联合打击机制下首个清拆的非法工程。政府稍后将陆续对逾期仍没有清拆的僭建个案采取拆迁行动。 给予多次机会 违法人照施工
今日被清拆的非法工程位於火船头街海滨大厦天台上正兴建中僭建物,上址天台正进行由铝窗、砖墙及锌铁顶盖组成的僭建物,工程更曾一度导致该座大厦停电,对大厦住户造成不便。土地工务运输局人员在知悉后,於上月聨同治安警察局封锁施工现场及发出禁止施工令,惟违法人不予理会继续施工。
因此,土地工务运输局於三月十九日於报章刊登告示,要求工程所有人立即停止工程及尽快清拆僭建物,局方也於三月三十一日向违法人发出最后决定通知,要求在八日内自行清拆僭建物,以及将受影响的地方恢复原状,由於违法人在限期过后仍没有表现出任何清拆意愿,继续施工,罔顾法纪,并损害大厦住户的利益。鉴於当事人为求一己私利而一意孤行,因此,局方决定采取清拆行动。 阻塞走火通道 危及住户安全
在调查该座大厦天台僭建物期间,局方人员同时发现该大厦三楼通往四楼的公共梯间设有铁闸,阻碍疏散通道,因此亦同时刊登告示通知,要求必须在限期清拆。在预审期间,有大厦业主曾亲临土地工务运输局查询处理自行清拆楼梯铁闸程序;亦有其他业主提出清拆的意愿,惟未能与其他单位业主达成共识。
鉴於上述同一大厦的两项违法工程同在被视为楼宇疏散通道的天台和公共通道上兴建,该等僭建物不仅改变了原楼宇的建筑设计,还阻塞了疏散通道,限制及阻碍了住户及公众在火警发生时的逃生,以及消防人员的救援行动。亦基於两个案同在限期内没有清拆,政府决定同日一并拆卸。 出动政府清拆 承担严重后果 倘政府对非法工程发出禁止施工令的通知后,当事人仍继续施工,工程所有人、负责人,以及执行人(即承揽人或承造人)将会被控加重违令罪,同时,所有清拆费用及罚款将由违法人承担。 土地工务运输局表示,政府跨部门拆迁组将陆续对多次警告后逾期仍未清拆的非法工程个案予以清拆。有关行动将持续且不会松懈,除会推出措施加以遏止外,亦已增加人手加强对本澳非法工程的巡查,掌握本澳非法工程的状况。 完工亦会处理 居民勿存侥幸
政府并将集中人力资源优先处理以下情况的僭建物:首先,对於新增个案,会严格依据现行法例打击。政府已透过多渠道多方式去掌握全澳的僭建状况,被开立卷宗的在建非法工程即使最终完成兴建,但政府仍会按现行法例,采取措施清拆、罚款及追缴工程费用。因此,局方呼吁居民不要存侥幸心态,赶建非法工程。 对於旧有个案,会以个案形式分级分类处,倘僭建物是危害楼宇结构安全、导致塞渠漏水、影响公众卫生和影响防火安全,或僭建物本身残危等潜在安全隐患的个案则,亦会如新建个案一样,列作优先处理对象。 考虑到僭建物在本澳存在多年,随着时日的增加,僭建物的安全问题将逐步浮现,对住户以至公众的生命安全都构成影响,因此,特区政府早前成立了由土地工务运输局、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消防局、房屋局、民政总署及社会工作局组成的“非法工程跨部门常设拆迁组”,缩短对处理严重的非法工程个案的程序,加快打击僭建行为,尤其是严重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