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劳工事务局近日到澳亚卫视进行非法工作巡查行动引起社会关注,并有高天赐立法议员质疑劳工事务局何以在两年内到上述机构巡查5次,於11个月内巡查3次的事宜,劳工事务局现作出如下跟进和回应:
有关劳工事务局对劳动监察的权责方面,根据适用於澳门地区的第81号国际公约«工商业劳动监察公约»的内容,工业工作场所的劳动监察制度应适用於可由劳动监察人员实施与工作条件和在岗工人劳动保护有关的法律规定的一切工作场所。持有适当证书(即«劳工稽查章程»第28条所提及的工作证)的劳动监察人员可获授权於日间或夜晚任何时间不必事先通知而自由进入应受监察的工作场所。上述第81号国际公约,除澳门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引入及适用,亦有其他141个国家引入及适用,例如:丹麦、芬兰、德国、法国、英国、瑞典、瑞士、澳大利亚等,均按该规定执行有关劳动监察的工作。 为配合上述国际公约赋予劳动监察人员的有效监察权,根据«劳工事务局的组织及运作»、«劳工稽查章程»、«禁止非法工作规章»、«劳动监察工作的运作规章»的法律规定,劳工事务局劳动监察厅的劳动监察人员获赋予职权,负责监察包括非法工作情况,特别是未获准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工作的外地居民非法工作的情况。由於劳工事务局负责的是劳动监察范围,负责查核对劳动范畴的法律、规章或协定等规定的遵守情况,另外,由於有关监察人员没有刑事警察的身份,故当需要时,劳工事务局得在监察人员执行其工作时要求任何当局尤其治安警察局的合作。 劳工事务局进行打击非法工作的巡查行动,是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对有关工商业场所进行劳动范畴的监察工作,核查工商业场所的人员是否持有合法在澳门工作的证件。 有关对澳亚卫视的巡查方面,因劳工事务局近期接获举报,指澳亚卫视涉嫌存有非法工作的情况,故劳工事务局按既定程序对被举报的场所进行劳动监察。劳工事务局在是次巡查行动中絶对没有干预新闻自由,故对被指干预新闻自由难以接受,事实上,劳工事务局也不明白何种新闻自由被是次行动所干预。反之,劳工事务局强烈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新闻自由必须被确保及予以尊重。
至於上述议员在2010年3月23日立法会的经济财政范畴施政辩论中指出,劳工事务局针对澳亚卫视的非法工作巡查,在两年内5次,11个月内3次的事宜,劳工事务局经查核相关资料,发现有关议员所述与该局的巡查纪录有极大偏差,故现特将过去数年劳工事务局涉及对澳亚卫视的有关各类行动,向公众说明如下:
1.根据劳工事务局的资料显示,治安警察局曾於2006年4月对澳亚卫视进行了非法工作的巡查行动,在是次行动中,治安警察局发现有关机构涉嫌有非法工作的情况存在,故治安警察局将有关笔录转交劳工事务局跟进,有关个案因经法院审理后不发现非法工作情况而被归档处理。在是次非法工作巡查中,劳工事务局并没有参与有关的巡查行动,只是根据治安警察局转交的文件依职权处理;
2.另按劳工事务局的资料显示,於2009年7月,劳工事务局接获针对澳亚卫视的投诉,其主要内容是涉及劳资纠纷,故该局於2009年11月发函澳亚卫视要求提交商业登记、社会保障基金供款纪录及雇员登记表等资料。於2010年2月份,针对公司递交的资料以及所投诉的事项,劳工事务局要求澳亚卫视派出员工前往该局作问卷调查,故该局为8名员工所作的调查只属对工资问题的调查,期间劳工事务局并没有前往该公司的办公地点,更没有针对非法工作前往公司办公地点进行巡查;
3.於2010年3月18日,劳工事务局因应市民的举报按既定程序进行打击非法工作行动,因而联同治安警察局前往澳亚卫视作出巡查行动。 由上述资料显示,劳工事务局主动对澳亚卫视的办公地点进行非法工作巡查的行动只有2010年3月18日与治安警察局的一次联合行动。在此之前,劳工事务局从未为针对非法工作而前往任何传媒机构的办公地点进行巡查。 就有关议员所述的11个月内巡查3次,两年内巡查5次的频率,劳工事务局对此高度重视,怀疑有人冒认该局人员名义前往无理打扰传媒,又或可能该局人员私下前往滥用职权,为此,劳工事务局认为必须对此予以深究,以防有人冒认该局名义,作出违法行为,尤其令传媒感到承受压力,破坏了政府部门尊重及保障新闻自由的声誉。 劳工事务局表示,一般的打击非法工作巡查行动,并非每次都发现涉嫌违法情况,2009年劳工事务局与其他政府部门为打击非法工作进行了345次巡查,当中有90次在巡查中发现涉嫌违法情况,涉及306人,包括195人涉嫌黑工、94人涉嫌过职、6人涉嫌过界、9人涉嫌为自身利益从事活动、2人涉嫌违反第17/2004号行政法规之例外情况。劳工事务局接收的非法工作举报絶大部分为匿名投诉,故不排除有关举报存有“水份”,然而,劳工事务局对非法工作的事宜必会严惩,并依照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秉承保障本地工人就业之宗旨,不会容忍黑工影响本地工人的就业权益。 劳工事务局再一次重覆郑重声明,所有由该局进行的巡查非法工作行动都是因收到市民举报而进行的,然而市民的举报包括了亲身、书面、电话、传真等多种渠道,在这多种渠道之中,尤以匿名信为主,其中不排除存有“水份”,但无论如何,在以保障本地工人之就业为大前提下,劳工事务局对此类匿名举报亦一视同仁予以处理,为此亦因而可能造成对工商各界企业的一些短暂骚扰,劳工事务局已指示属下员工在进行巡查时尽量避免妨碍企业的正常运作,亦希望社会各界能予以包容,遇到接受查核时能与该局充份合作,齐心协力确保本地工人的就业权益。 对澳亚卫视在本年3月18日的巡查过程中,表现出充份合作的态度,劳工事务局表示十分感谢,由於该次行动可能影响了澳亚卫视的正常运作,劳工事务局希望澳亚卫视在维护本地工人就业权益的这个大原则下予以理解和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