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文化局的组织及运作》行政法规草案。为了落实二零一零年施政报告中关於“特区政府将大力推动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培育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推动本澳经济多元的重要一环”及“在文化局增设部门协调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当局在文化局组织架构内多设一个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厅,辅助及推动本澳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从而冀盼产生文化经济力或文化生产力,形成推动整体社会全面进步的驱动力。
文化创意产业作为一新兴产业,在世界各地正发展得如火如荼,国内外先进国家和地区的实践经验表明,无论是推动文化产业步入正轨或是促成产业转型,都需要进行一连串的引导、协调、扶持及管理等的跟进工作。有鉴於此,政府加大力度支持文化创意产业,期望本澳经济朝着适度多元化的方向前进。为做好这些工作,推动澳门文化创意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区政府认为有必要在主管文化建设的文化局组织架构内成立一个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厅,负责协助制定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及策略;制订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措施,将之呈交上级核准,以及跟进相关措施的实施;规划文化局辖下文化资源的管理及再利用,以推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协调相关的公共部门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的施行;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内宣传推广文化创意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