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第二期欧盟与澳门在法律范畴合作项目


第二期欧盟与澳门在法律范畴合作项目将於明天3月23日(星期二),下午三时半於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演讲厅(国际银行大厦18楼)举行开幕仪式,并由行政法务司司长主持。 新一期欧盟与澳门法律范畴合作项目将持续至2012年12月,总预算共1.500.000欧元(约16.500.000澳门币),合作项目由欧盟以及澳门基金会共同资助,其馀费用由澳门特区预算资助。 负责新一期合作项目、布鲁塞尔的欧盟执行委员会对外关系总署代表Jozsef Molnar和Rainer Schierhorst,届时将出席开幕仪式,行政法务司司长将发表开幕词, Jozsef Molnar也将代表欧盟发表演说。 开幕仪式结束后,随即於下午五时展开首场研讨会,由葡萄牙波尔图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Luís Filipe Colaço Antunes教授主讲,题为“城市规划、都市整治与世界遗产保护”,该研讨会至3月25日结束。上述主讲者亦将於3月26日下午在公共行政大楼地库一层演讲厅主讲另一场题为“行政行为的废止”的研讨会。 上述两场由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举办的研讨会,预计总参加人数约200人。 第二期的欧盟与澳门在法律范畴的合作项目以“巩固澳门的法律制度”为目标,由6个子项目组成,分71项活动於3年内进行。是次合作项目总体协调工作由国际法事务办公室负责,其他参与合作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其他实体及政府部门包括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法务局、经济局、财政局以及欧洲研究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