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主席谭伟文表示,《民政总署人员通则》的修订工作已进入最后的阶段,各项工作将尽快完成。 谭伟文回覆立法议员高天赐的书面质询时表示,随着《公务人员职程制度》於2009年8月4日起生效,须进一步就该职程制度於《民政总署人员通则》的适用性进行深入研究,及向相关部门谘询意见,对方案作出改善。 另外,行政暨公职局局长朱伟干回覆立法议员李从正的书面质询时表示,经全面革新及优化的《公务人员职程制度》已经生效,对一般职程制度及大部分特别职程作出了修改,当中包括司法范畴、登记及公证范畴的特别职程,爲公务人员的职业生涯和发展前景提供更佳的规划。 他又表示,《重组保安部队及保安部门职程》、《护士职程制度》及《领导及主管人员通则的基本规定》的修订工作已经完成。而修订中、葡文文牍职程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组织法》亦於今年2月生效。 至於教师和卫生护理人员的特别职程,现正对草案文本进行分析及完善,务求尽快完成并正式进入立法程式。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 99/IV/2010;7/IV/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