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主任黄传发在回覆议员区锦新的书面质询时表示,在预防犯罪及遏止属卡拉OK 类型场所违规情况方面,警方会持续及不定期地派员到酒吧或卡拉OK 这类型娱乐场所展开巡查行动,以防止青少年沾染与犯罪有关的各类不法活动。 於2009 年,治安警察局共稽查酒吧/卡拉OK 149 间,其中发现20 间酒吧/卡拉OK 的经营管理有违规的情况,警方已对该些违规场所依法作出检举或送交具权限部门进行处理。 在各项巡查行动中,当发现任何违法或违规行为,警方定必依法采取行动,即时作出检举或交相关部门处理,绝不容许辖下人员出现徇私枉法、包庇纵容之情况。 对於有青少年流连夜场、酗酒闹事以至扰民、违法等问题,虽然是需要家庭、学校、政府和整个社会的关心和共同面对,而非任何一个部门或机构所能独立解决,但保安当局在预防及通止青少年犯罪方面一直都不遗馀力。 保安当局一向关注青少年问题,并透过专责部门与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学校、民间组织合作,发展社区警务及加强与社工的联络,关心及协助青少年正确面对成长过程中的问题,从预防和教育出发帮助青少年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而在执法的过程中,亦会因其复杂性和特殊性,针对实际情况制定措施以及采取行动。 为防止青少年违法行为,警方会不定时委派人员加强市面巡查,并邀请一些可疑之青少年到警司处接受身份调查,特别是对於深宵仍流连街头之青少年,以防止他们做出任何不法行为;同时,警方并会通知未成年人的家长或监护人,劝导其对子女多加管教,从而避免对这些青少年的学业和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另外,警方亦经常派员於本澳各区之卡拉OK 及酒吧等场所作巡查,以防止夜场人士街头聚集及滋扰市民。 2009 年,治安警察局共邀请了128人次之青少年到各警司处接受调查,对预防青少年犯罪有一定的阻吓作用;司法警察局针对青少年留连场所进行了38 次不定期巡查,及在暑假期间加强巡查游戏机中心、网吧等共122 次。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 35/IV/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