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执行委员会主席张祖荣在回覆立法议员关翠杏书面质询时表示,按照第7/2007号行政法规,购买不动产之临时居留申请已於2007年4月4日中止。根据上述行政法规的过渡规定,中止范围不适用於该日前已提出的申请及已安排在轮候提交申请的名单。截至2007年4月4日为止,已登记轮候提交申请的个案有4,683宗,而已提出申请且正待审批的个案则有2,230宗。 至於2009年获批准的2,607宗个案,全部属於2007年4月4日前已接受的申请或已安排轮候提交申请的个案,由於申请个案一般都会包括家团成员,因此实际涉及的人数会较个案数目为多。 张祖荣表示,在已发出的4,683个已排期的个案中,至排期期限届满时(2008年11月7日),本局共收回3,976宗申请。截至本年2月止,在已提交购买不动产之临时居留申请中,尚未完成审批程序的个案共493宗,估计涉及人数约为1,433人,在文件完备后,预计在本年度内完成处理。 张祖荣指出,行政长官早前表示,原来的置业投资居留政策已完成阶段性任务,因此,特区政府将会在今年内启动研究本澳整体人口和移民政策,就如何才能吸纳澳门真正需要的人才、吸纳对澳门有利的重大投资进行研究。同时,整项研究不会单纯考虑单一因素,将综合考虑所需要人才的学历、经验、有关投资对澳门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是否增加就业机会及税收等因素。 此外,特区政府将会透过科学的谘询程序,广泛听取本澳广大居民的意见,参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移民政策,从而制订符合澳门整体利益的移民政策。 张祖荣表示,关於质询第三点提及的问题,至今为止,整个置业移民政策共为本澳引入约5万人。申请人国籍或居留权所在地主要为:几内亚比绍、冈比亚、中国香港、尼日尔、美国及加拿大等地;年龄方面,以35至44岁人士居多;学历方面,由於第3/2005号行政法规生效后,才要求申请人必须拥有高中或以上学历,所以总体上以具有高中或等同学历申请人较多。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 161/IV/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