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已就修订噪音法展开为期一个半月的谘询工作。为更贴近社会广纳市民意见,首场修订噪音法谘询文本公众介绍会今日(3月6日)上午11时假三盏灯休憩区举行。首场介绍会吸引近百名市民出席,共同就修订噪音法建言献策。 环境保护局局长张绍基在会上介绍了修订噪音法谘询文本的具体内容,并分析了本澳目前的噪音问题,特别是由噪音引起的投诉个案亦明显上升,已成为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 以2008年为例,当局总共收到4千多宗投诉,社会生活噪音引起的投诉占62%,工程施工引起的投诉占22%。据分析,传统撞击式柴油打桩机发出的噪音比一般可接受声级(85分贝),超出约40分贝或响度强约16倍。根据2008年的工程个案进行分析,估计该年受到建筑地盘使用传统撞击式柴油打桩机产生噪音影响的居民超过二万人次。社会生活噪音方面,据2002年至2008年统计,噪音来源主要来自“嬉戏及喧哗”,至2008年,有关投诉个案更上升至约1300宗。 有见及此,特区政府启动了噪音法的修订工作。关於管制打桩工程噪音的建议,在参考邻近地区的经验,以及分析本澳城市空间布局和人口高度密集的环境,谘询文本建议优先禁止在人口密集的城区及医院、学校等噪音敏感受体200公尺范围内使用传统撞击式柴油打桩机及同类机械。环保局强调,目前订出之方案已将保障全澳市民利益为依归,甚至订出比邻近地区更严、更具操作性的方案。实际上,按照谘询文本“200公尺范围”之标准,整个澳门半岛均不能使用传统撞击式柴油打桩机及同类机械,氹仔90%以上的地方,以及路环生态保育区等,均不能使用上述机械设备。 另一方面,谘询文本亦建议将社会生活噪音列入噪音法的管制范围。由於生活噪音具突发性、不持续性及不易测量等特质,若订出太具体的标准,则过於规范及欠缺实际操作的灵活性,故建议社会生活噪音由警方监察,警员就有关个案现场取证,倘发现违反规定,将依法处理。然而,当局仍期望以市民的个人感受为主线,并以教育市民注意生活噪音或会影响他人为目标,订出相关方案,令市民身同感受。 在首场介绍会上,多位市民分别就噪音问题发表意见,张绍基局长、环境污染控制厅厅长叶扩林等亦认真聆听了市民的心声,并即场解答了有关问题。局方并承诺未来仍会多听社会各界意见,令修订工作更趋完善。 另外,环境保护局将於本月27日(周六)下午3时30分假飞喇士街休憩区(绿杨花园休憩区)举行第二场公众介绍会,欢迎市民踊跃参加。如公众对是次修订噪音法谘询有任何意见及建议,请於2010年4月16日或之前,以邮寄、电邮(ruido@dspa.gov.mo)或传真(2872 5129)等方式向环境保护局发表意见。此外,如公众对是次谘询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环境保护局2872 5134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