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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校园绘画比赛将於本周五截止报名


由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法务局、民政总署及教育暨青年局共同合办的“基本法校园绘画比赛”将於三月五日截止报名,欢迎本澳接受正规教育的中、小学生能踊跃参加。
主办单位希望藉由是次比赛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推广《澳门基本法》的活动,让他们可以在充分发挥创意的前提下,以图画来呈现出特区在《澳门基本法》保障下的繁荣与稳定。参赛作品必须为手绘图案,并要能突显宣传《澳门基本法》内容、纪念《澳门基本法》颁布17周年或《澳门基本法》下的繁荣与稳定等其中一项主题。 比赛分为小学组(小四至小六)及中学组(中一至中六)两组,小学组:冠军可获得奖金1,000元及奖杯,亚军可获得奖金800元及奖杯,季军可获得奖金500元及奖杯,优异奖20名可各获得奖金200元及奖状。中学组:冠军可获得奖金1,500元及奖杯,亚军可获得奖金1,200元及奖杯,季军可获得奖金1,000及奖杯,优异奖20名可各获得奖金300元及奖状。评审结果将於2010年3月19日公布。 参加者必须将参赛作品连同报名表格於截件日期前送交至以下地点:法务局―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大楼17楼、成人教育中心―佑汉看台街313号翡翠广场3楼、基本法推广协会―罗利老马路4-6号文德大厦地下前座。比赛章程及参赛表格可从澳门法律网www.macaolaw.gov.mo/17/下载,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89872326(楼先生)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