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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举办“国际环境条约的谈判和执行情况讲座”


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举办“国际环境条约的谈判和执行情况讲座”,邀请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参赞、应对气候变化对外办公室主任易先良先生担任主讲嘉宾,向特区政府的公务人员讲述去年十二月於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的谈判进展,分析谈判中的焦点问题。 讲座昨天(26日)下午三时至五时假法律改革办公室会议厅举行。易先良参赞围绕气候变化外交谈判的形势与焦点作了精彩的演讲,内容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一)从科学和政治的角度分析气候变化骤然变热的原因;(二)欧盟、美国及主要发展中国家在谈判中采取的政策特点;(三)中国在谈判中的地位、角色与立场;(四)气候变化谈判的焦点;(五)从哥本哈根到墨西哥的谈判;(六)中国的气候变化外交。 在哥本哈根会议上达成的协议,虽然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就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缓行动作出了新的安排,但参加会议的各方代表并没有就二零一二年后的全球减排行动、资金技术支持等方面达成具体共识。易参赞就此问题阐述了国家的立场。 易先良参赞是一位资深的外交官,也是环境法方面的专家,他曾作为中国代表团的首席谈判代表,多次参加国际公约的谈判。在是次讲座上,易先良参赞以其外交官的智慧、丰富的经验、清晰的思路、宽广的视野,就气候变化领域各国间的博弈、谈判形势、相关国际法的发展,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对下一轮谈判作了展望。总括来说,气候变化外交谈判的形势复杂多变,要取得进展相当艰难。其后,易先良参赞解答了参加者的提问。 是次讲座的培训对象为特区政府的公共行政工作人员,以具有法学士学位的人员优先。讲座的演讲语言为普通话,辅以葡语同声传译。 根据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二零零三年九月与外交部条约法律司达成的合作协议,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负责落实与外交部合作培训本澳法律人员的工作计划。自落实有关计划以来,在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及外交部驻澳特派员公署的全力支持和协助下,培训中心已先后举办了多项国际法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