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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署回覆议员有关储水及市政条例书面质询


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主席谭伟文回覆立法议员高天赐的书面质询时指出,特区政府推动构建节水型社会工作小组根据专家研究成果及社会各界意见而拟定的《澳门节水规划大纲》中,除提出节流措施规划外,亦提出了开源措施的规划,以增加本澳的蓄水容量。 谭伟文表示,有关开源措施包括拓展松山、石排湾雨水收集系统,开发利用九澳、黑沙水库,以及探讨开发南湾湖、西湾湖作为淡水储水湖的可行性。预期通过《澳门节水规划大纲》的开源、节流措施,到2025年本澳每年可减少原水取水量2,270万立方米。 他表示,本澳的食品供应方面,内地是本澳最主要的食品来源地,在中央人民政府强而有力的支持下,确保了供澳食品的稳定,且无论是数量及质量上都获得良好保障。按本澳人口及效益分析,现阶段未有设立储存仓的需要。 另外,谭伟文回覆立法议员关翠杏的书面质询时表示,根据第17/2001号法律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於该法律公布时仍生效的市政条例及市政规章,在其被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废止前继续适用,而目前关於小贩、街市、动物管理及零售鲜活食品场所发牌等之市政条例仍有应用。 他指出,鉴於本澳经济、社会迅速发展,民政总署已展开了《小贩规章》起草工作,以配合当前社会发展需求。规章将厘清小贩准照的持牌准则、统一全澳执罚标准,使小贩管理制度清晰化、工作规范化,以配合特区的整体社会发展。民署已就该规章文稿向各小贩业界、社会团体、政府部门进行谘询,目前正在有关专责部门协助下进行文本的修订。有关市政条例,市民可於《公报》及印务局网页查阅。如有需要,亦可致电民署市民服务热线索取所需文件。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187/IV/2009、146/IV/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