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0年2月12日,《自置居所贷款利息补贴制度》已批准2,923份申请,其中购买200万或以下(澳门币、下同)的楼宇占83.1%;受惠人方面,以1人家团为主,占81%;年龄则以25至34岁的组别居多,占62%,与新婚人士年龄接近,反映计划能有效舒缓适婚人士的住屋需要。 为减轻居民置业时的首期付款压力及后续供款的利息负担,特区政府於2009年6月29日推出《自置居所贷款利息补贴制度》及《自置居所信用担保计划》,为期一年。目前,信用担保额已用罄,该计划的申请期限提早结束;对於已提出但未获批核的申请,倘预留的金额不足以提供信用担保所产生的负担,申请将不获批准。 由2009年6月29日至2010年2月12日,利息补贴已批准2,923份申请,根据已批准的申请资料统计所得,购买200万或以下的楼宇占83.1%,当中40.4%为购买100至150万的楼宇,显示购买该价格组别的楼宇所产生的财政负担较为符合申请人的收入状况。 楼龄方面,64.8%为11至20年的楼宇,其次是20年或以上的楼宇,占28.8%。至於间隔,77.2%是购买2房1厅单位,且单位面积集中在50至99.9平方米,占59.6%,符合一般家庭的居住要求。 统计局澳门人口统计(2009年第三季)的资料显示,2008年全年有2,778宗结婚登记,2009年至第三季共有2,194宗结婚登记。 根据已批准的利息补贴之申请资料,以1人家团为主,占81%;年龄则以25至34岁的组别居多,占62%,与新婚人士的年龄接近;其次为18至24岁的组别,占17.3%。由此可见,自置居所支援计划能有效舒缓适婚人士及年轻人的住屋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