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明灯(又名天灯)成为中国传统文化象徵之一, 内地及台湾居民於过节举行仪式时会燃放孔明灯祈福,有些商业机构更以此作为广告宣传渠道。本澳过往亦曾有居民於节假日期间为增添娱乐气氛以民俗天灯作为庆祝活动。有鉴於孔明灯随风飘升时飞行高度达数百米甚至升米以上,而且带有明火,对航空安全构成威胁。为确保本澳的净空环境受到保护,民航局呼吁本澳居民切勿燃放孔明灯。 内地曾发生多宗孔明灯引发火灾的事故,故此,多个城市均修订关於烟花爆竹的规定,把孔明灯纳入禁放管理,民警於节日时亦会加强执勤巡查。以珠海为例,由於近年孔明灯燃放活动频繁,为保障市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珠海市政府於去年修订有关法规,禁止生产、经营及燃放孔明灯。民航局表示,澳门与珠海为邻,孔明灯飘升时在风力的影响下有可能对澳门的航机升降及飞行构成威胁,现时珠海修订有关规定,可进一步确保该地区及本澳的航空安全。 根据本澳现行的航空法例,八月十四日第233/95/M号训令的第六条指出,在澳门国际机场周边的特定范围内,如无民航局的预先许可, 任何人士“禁止抛射包括烟花或其他可损害航空安全之投射物或物体於空气中。” 除烟花外,气球、风筝、孔明灯等物体的放飞活动亦受该条款规范。民航局现正研究修订法例,以加强有关的规范,进一步提升本澳的航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