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回覆立法议员陈伟智的书面质询时指出,特区政府对引入不同种类的油品一直持开放态度,并会密切观察市场情况,维持自由的准入机制,推动行业的良性竞争,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她表示,根据近年的监察情况资料显示,港澳两地车用无铅汽油价格主要随着香港石油产品价格变动而变动,本地油公司每次均跟随香港油价变动而调整价格,且调整幅度与步伐基本与香港一致。同时,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防止出现经营不规则和价格不合理的情况发生,统计暨普查局亦有定期按月统一公布油品进口及零售价格,让社会监察。 她又表示,对於引入更多不同辛烷值的无铅汽油,除了需要修改法例以容许各种类油品进入本澳外,同样需要解决货源的供应和配套设备等问题。澳门目前燃油市场小,进口的辛烷值98无铅汽油约五至六成来自香港,香港市场本身亦缺乏其他较低辛烷值油品的供应,故引入不同辛烷值油品可能增加经营成本。此外,仓储设备和油站设施亦面对土地和投资成本的问题,因不同油品需要有不同的仓储设备和油站设施,这些都会令经营成本增加,是经营者投资时会考虑的成本效益因素。 另外,行政暨公职局局长朱伟干回覆立法议员高天赐的书面质询时表示,行政暨公职局已就培训活动的议题先后2次作出回覆,包括分别於2009年4月30日就立法会第090/E63/III/GPAL/2009号函、及於2009年10月15日就立法会第420/E299/III/GPAL/2009号函作出了书面回覆,因是次质询与前2次回覆过的质询属同一事宜,故再无补充资料。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 );编号064/IV/2009、180/IV/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