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司司办公室主任黄传发在回覆立法议员吴在权的书面质询时表示,保安当局长期关注非法旅馆所衍生的治安问题,并通过多项警务行动作出遏制及打击。 治安警察局自2009 年3月,联同旅游局、土地工务运输局、卫生局、消防局、民政总署及环境保护局等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打击非法旅馆,所采取的相应行动分别是旅游局作统筹和领导,由小组成员共同采取行动;其次是治安警察局情报厅和澳门警务厅在执行反罪案行动中,如发现疑似非法旅馆之单位,按过往处理之方式,以报告书送交旅游局跟进;其三是治安警察局情报厅和澳门警务厅在执行反罪案行动中,如发现疑似非法旅馆之单位,立即通知旅游局的联络员,再由该联络员通知其他小组成员到场共同进行联合打击行动。 在打击行动方面,治安警察局在2009年3月5日至11月期间,以上述三种行动方式共进行了139次行动,共巡查了1,443个单位,其中99个单位疑为非法旅馆,其中发现80名逾期逗留人士、19名非法入境者;在刑事检举方面,该局共检举30 宗收容逾期逗留或非法入境人士、l宗伪造文件、2宗虚假声明、1宗雇用非法劳工、2宗违令罪、7宗非法再入境及3宗发现吸食麻醉品案件。这些犯罪事实一概依法作出检举及送交检察院侦讯。而打击行动仍在持续进行中,以整治不法场所及净化社区治安环境。 另外,司法警察局分别在2009年8月24日及12月l日联同旅游局对非法旅馆有针对性地进行两次大规模的巡查和取缔行动,分别取缔3家及29家非法旅馆,其中在第二次巡查行动中,除了成功拘留13名涉嫌管理非法旅馆的人士外,并带回243名非法旅馆的住客进行身份调查,当中发现10人逾期逗留、11名无证人士及2名人士因其双重身份而涉嫌实施虚假声明罪。该两次巡查及取缔行动起到良好的震慑作用。 目前,取缔非法旅馆的专门法律正在立法会审议,保安当局积极提供意见及建议,希望在达成广泛共识的情况下尽快通过及颁布有关法律制度,使非法旅馆所产生的各种社会治安问题得到根治。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105/IV/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