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的《选民登记册》已於1月18日至27日完成展示,期间行政暨公职局并未有收到利害关系人因应选民登记册内资料倘存错漏而提起的声明异议。 按现行法律规定,所有已登记的法人选民都需要在2008年10月15日生效的第9/2008号法律生效后两年内,更新或更正之前登记但已过时或无效的资料,又或提供补充资料。为此,行政暨公职局已於日前上载法人选民清单至选民登记网站www.re.gov.mo/pclista2010/,其内载有被登录於2010年1月完成展示选民登记册内法人选民的名称、会址、联络方式及其代表的姓名,供查阅或下载。 行政暨公职局呼吁法人选民的负责人查阅有关清单并确认所登记资料的准确性,尤其是当年办理选民登记时所指派的代表是否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代表必须是已登记的自然人选民,且其仅得为一个法人办理选民登记。 如果法人选民当初指派的代表不符合规定,必须予以替换,并应於期限届满前,即本年(2010年)10月15日前予以更正。同样,如法人选民的会址、联络方式等经已变更,亦应及早通知行政暨公职局,以便更新有关的登记资料。
由即日起,法人选民可到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楼地下行政暨公职局办理更新资料手续,以使符合法律规定,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四早上九时至下午一时,下午二时半至五时四十五分,星期五早上九时至下午一时,下午二时半至五时三十分。此外,亦可到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及市民服务中心办理。 如有任何查询,欢迎於办公时间致电89871704或使用24小时谘询服务热线88668866(非办公时间提供电话录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