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人反映“公立医院有人员正处於无合约情况下工作,过百名护士正在等候学历认可”,指“卫生局违法”。对此,卫生局作出澄清。 爲了提升护理专业的水平和服务质素,稳定公立医疗机构护士队伍,在特区政府领导下,卫生局与各个护理团体共同努力,成立了专责小组谘询搜集业界及广大市民的意见,积极推动第18/2009号法律《护士职程制度》的通过。该法律生效后,到目前爲止,大部分护士已转入新的职程,少数人员正在等候转入。其原因和要点如下:
(一)暂未转入乃因等候专有行政法规:卫生局共有护士856名,第18/2009号法律《护士职程制度》生效后,至今已完成682名实位人员、编制外及散位人员转入新职程。其馀174位护士均持非本地护理学士学位,按照第18/2009号法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五条规定,编制内及编制外的护士在法律生效前具有经官方核准的护理学士学位或根据专有法规的规定具备同等学历证明,转入该法律附件一所定的护士职程中相应於原有职级及职阶的职位。由於现时正等候《护理领域的同等学历》行政法规颁布,须待该法规生效之后,才能依法进行相关转入手续。护理人员是卫生局重要的人力资源,卫生局表示一定会为她们续约及处理好转入新职程问题。 (二)依法有序开展工作:自第18/2009号法律护士职程制度於2009年8月18日正式生效,卫生局已即时展开有关护士转入工作,包括组成转入委员会专责进行评审工作,人事部门则负责提供各项支援。因卫生局护士数目庞大,转入工作涉及每名护士在新职程上的发展及薪俸追溯等重要问题,不容有任何错漏;评审工作须核实及计算每名护士的护理学历、护理资历/进修、服务时间及现职级等资料,以确定是否符合转入要件。完成评审工作后,资料还需重复核对以确保资料无误,及送交行政暨公职局跟进。因此,人事部门已将该项工作为重点优先处理的项目,并特别抽调一组人员专责处理有关转入工作。人事部门以积极和负责任的态度处理该项工作,并不存在任何拖延及违法的情况。 (三)转入之前薪酬福利维持原标准:有人指卫生局“目前属违法行事,因爲没有合约便不能支薪”。这一指责是不符合事实的,那174位持非本地护理学士学位的护士的薪酬福利维持原标准,与公职的联系不变。只要《护理领域的同等学历》行政法规颁布生效,她们就立即可以转入新的职程,并按照追溯补发所有的薪金差额。在新法规颁布生效前,卫生局向有关人员发放薪金采取过渡性的办法。对此,卫生局曾逐一致函有关人员,并设立了热线,详细解释有关问题,让她们释除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