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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务局今发出定期海上客运准照 五公司十四航线半年内开航


港务局今(14)日按照《海上客运》行政法规,向五家具备营运要件的公司发出定期海上客运准照及相应的海上航线许可。 获发出准照及航线许可的五家公司为信德中旅船务管理(澳门)有限公司、粤通船务有限公司、珠江客运有限公司、巨龙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及金光渡轮有限公司。港务局向上述五间公司共发出十四条海上航线许可(具体航线见下表)。 上述定期海上客运准照及海上航线许可自签发日起计有效期为十年。按照《海上客运》行政法规的规定,所有营运公司应在准照发出日起计一百八十日内开始经营有关航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