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即将於2012年1月1日生效,民政总署经评估辖下设施的使用状况以及透过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共识后,选取在6个公园中设立吸烟区。民署表示将待续监控设施运作情况,并适时检讨措施成效及作出调整,从而进一步落实控烟法的实施。
现阶段设立吸烟区的公园共有6个,包括纪念孙中山市政公园、黑沙环公园、白鸽巢公园、艺园、佑汉街市公园以及黑沙环三角花园。根据数据显示,本澳不设有吸烟区且列为全面禁烟的公园、花园以及休憩区数目共有116个,约占全澳同类场所的95%;而明确划有吸烟区的6个公园数目则约占全澳同类场所的5%。
民署是参照了邻近地区城市在推行控烟规定时的实践经验,同时亦评估本澳相关设施的使用状况,经各执行控烟法职能部门的沟通共识后,引用第5/2011号法律《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第五条第五款规定,在辖下6个公园内例外设定指定吸烟区域。未来民署将对设有吸烟区的公共设施进行及时监控及评估,并适时检讨及调整,从而进一步落实控烟法的实施。
有关吸烟区的设立标准将会远离儿童康乐设施以及公众运动设施,相关区域亦会加设植物等作为分隔屏障。民署将会陆续在上述设有吸烟区的公园加设指示牌,让市民知悉设立吸烟区的位置,并呼吁市民应留意场地内的指示,合作遵守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