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办公室12月19日与澳门酒店业协会合作,举行了针对饮食业界的《新控烟法》讲座,有超过50名代表出席。 控烟办公室代表表示,《新控烟法》2012年1月1日起生效,到时本澳绝大部分室内工作和公共场所、全部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某些重要的室外公共场所等将实施全面禁烟。该讲座重点介绍:禁烟场所、有关罚则、场所管理者之职责等;其中所谓室内场所是指设有上盖并以墙壁、围墙或其他表面围成且设有开口处的整个空间,而其各开口处的面积之和小於有关场所各外表面积之和的百分之五十。违法吸烟者会被罚款澳门币400至600 元,抗拒执法将构成违令罪。
控烟办公室代表指出,酒店场所管理人必须履行二项的责任,首先场所管理者应在管辖的场所张贴经行政法规核准的禁烟标志,标明违法吸烟者可被科处的最高罚款金额,如没有张贴者可被科处澳门币1万元至10万元罚款;其次,见到违例吸烟者应要求其停止吸烟并将烟弄熄,同时建议所有场所管理者应主动移除所有烟灰缸及点火用具。。 控烟办公室代表向酒店业界落实禁烟措施提出多项建议,包括明确支持禁烟政策,例如管理人应向员工说明法定禁烟地点等;建设无烟环境,在场所四周显眼处张贴禁烟标志等;加强员工培训使其掌握劝阻吸烟的技巧等;鼓励员工戒烟,制定员工戒烟计划,对成功戒烟的员工加以奖赏等。 控烟办公室代表强调,如发现有人在禁烟地点吸烟,酒店场所管理人及员工应抱持礼貌及坚持的态度,劝喻吸烟者停止吸烟。若屡劝无效,可召唤卫生局或警察当局;如出现威胁、暴力或破坏公众秩序等情况,应即召唤警察当局。而构建无烟社会是一项长期且须持之以恒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包括酒店业界对控烟工作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