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第68/2011号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门对外贸易货物分类表 / 协调制度》第五修订版(下称"协调制度第五修订版″)将於2012年1月1日正式生效。这次修订是按照世界海关组织的最新建议,增加海产类和农产品的分类,并加入危害生态环境的化学物质,以配合鹿特丹公约与蒙特利尔议定书对相关化学品进出口作监管的规定,以及本澳近年进出口货物种类的变化作调整。 随着协调制度第五修订版的正式实施,所有进出口申报单与准照均须按照新的货物编码作填报。为令各进出口从业员能顺利过渡使用协调制度第五修订版,统计暨普查局推出以下措施提供协助,包括: 1. 专用网页。使用者可浏览统计局网页www.dsec.gov.mo下载协调制度第五修订版的全文或个别章节、新旧编码的对照表与常见货物编码检索表等,亦可输入货物名称来寻找协调制度第五修订版的相应编码。 2. 查询热线。进出口从业员可致电热线2831 4738、2831 4650及2831 4710查询货物编码。 3. 电邮查询。当寻找货物编码时遇有困难,可将有关的疑问电邮至hs@dsec.gov.mo查询。 此外,统计暨普查局备有协调制度第五修订版的刊物与光碟供业界及使用者免费索取。请於办公时间前往位於宋玉生广场411至417号皇朝广场17楼文件暨资料传播中心或致电查询热线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