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控烟办公室针对饮食界业举行《新控烟法》讲座超过100名代表出席


控烟办公室假黑沙环卫生中心三楼多功能厅,12月12日举行与澳门饮食业联合商会合作,针对饮食业界的《新控烟法》讲座,有超过100名代表出席。 控烟办公室代表表示,《新控烟法》2012年1月1日起生效,到时本澳绝大部分室内工作和公共场所、全部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某些重要的室外公共场所等将实施全面禁烟。其中所谓室内场所是指设有上盖并以墙壁、围墙或其他表面围成且设有开口处的整个空间,而其各开口处的面积之和小於有关场所各外表面积之和的百分之五十。违法吸烟者会被罚款400至600 元,抗拒执法将构成违令罪。

控烟办公室代表强调,食肆场所管理人必须履行三项的责任,包括移除所有烟灰缸、要求违例吸烟者停止吸烟并将烟弄熄以及张贴经行政法规核准的禁烟标志,标明违法吸烟者可被科处的最高罚款金额,如没有张贴者可被科处澳门币1万元至10万元罚款。 控烟办公室代表又向业界落实禁烟措施提出多项建议,包括明确支持禁烟政策,例如管理人应向员工说明法定禁烟地点等;建设无烟环境,在场所四周显眼处张贴禁烟标志等;加强员工培训使其掌握劝阻吸烟的技巧等;鼓励员工戒烟,制定员工戒烟计划,对成功戒烟的员工加以奖赏等。 控烟办公室代表重申,如发现有人在禁烟地点吸烟,场所管理人及员工应抱持礼貌及坚持的态度,劝喻吸烟者停止吸烟。若屡劝无效,可召唤卫生局或警察当局;如出现威胁、暴力或破坏公众秩序等情况,应即召唤警察当局。 《新控烟法》内容讲解结束后进入答问环节,有与会的饮食业界问及设於赌场内的酒吧是否需要禁烟,控烟办公室代表表示,需要根据赌场申请牌照时的图则决定;而对於被列作为吸烟黑点的食肆如何处理,虽然《新控烟法》没有规定对这些黑点食肆作出处罚,但若接到多次投诉,指某间食肆有人吸烟该食肆会被列入黑名单,控烟督察会加强对这些食肆的突击巡查。至於有关调高烟草税问题,卫生局代表指出,为配合《新控烟法》生效已建议烟草税由4元调升至10元即增加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