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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乐见业界对修法展开讨论


新闻局局长陈致平今(9)日表示,政府希望创造一个平台,推动业界及公众就《出版法》及《视听广播法》进行充分讨论,探讨是否需要进行修订,以适应社会发展,他强调政府有责任并乐意聆听业界对修法提出的各种意见及建议。 陈致平在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尽管外界对修法,甚至民调持有不同意见,但能引起业界和社会对两法内容的关注及热烈讨论,正好达至政府启动两法修订程序的其中一个目标。 陈致平指出,商议式民意调查是在严谨的学术规范下进行,调查结束后,负责民调工作的研究团队会对数据进行分析,稍后会提交详尽的报告供政府参考,而相关结果将向外公布。 他强调,民调过程中所收集到的意见和观点,将成为政府在两法修订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参考,但民调只是两法修订程序的其中一环,是特区政府收集业界和社会意见的途径之一。除民调外,新闻局会继续约见各业界组织及传媒机构,如有需要,也可举办相关的座谈或论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在草拟谘询文本前,有充足的时间及途径,让业界和社会进行讨论,共同完善两法。 此外,对於业界关心的专业规范问题,陈致平重申,政府早於2006年底,已透过行政长官批示,停止发放记者证,而在新闻局的改组计划中,在提交行政会讨论的组织法文本内,亦建议删除当局发放记者证的职能。此举正清晰地表达政府的一贯理念,就是坚信新闻采访自由,对新闻业界的专业规范指引及新闻工作者身份认可,应由新闻业界专业组织自行制定,而政府方面乐意提供技术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