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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回应退休警员鸣枪事件


今日有报导指本局延迟向传媒通报昨日发生的一宗鸣枪事件,质疑本局选择性发放案件资料,本局在此作出回应。
昨日本局行动控制中心(999)於16H32接获一名市民来电,报称於中华总商会门口行人路上发生纠纷,需要警员协助。中心接报后即时通知警区派员到场了解情况,在现场没有目睹任何人士持有枪械,亦无发现有任何人士受伤。初时,由於案中外籍男子言语不通,警员未能即时向其问取口供,而刘姓男子则向警员声称较早前双方曾发生纠纷,初则口角,继而动武。
在现场调查期间,警员得悉外籍男子略懂普通话,尝试沟通之下,外籍男子从裤袋取出一疑似子弹弹头的物体,并声称刘姓男子曾鸣枪一向。其后警员在刘姓男子的西装外套右外袋内发现一支左轮手枪。由於涉及枪械,现场警员要求增援。为免在公众地方产生不必要的危险,支援警员到场后需尽快将有关人士及枪械带返警区处理,返回警区时间约17H10,在进一步查问下证实刘姓男子为退休警员,手枪为自卫枪,其承认曾因自卫而开了一枪,在获取有关资料后本局已立即制作短讯讯息,并於17H38向传媒发放消息。
在整个事件,由於接报初期报案人报称为一宗普通纠纷事件,警员到场需时向双方作了解,在怀疑涉及枪械后,为免对公众造成危险,本局需优先处理现场。在获悉案件基本资料后,本局已尽快向传媒作出通报,不存在选择性报导或故意延迟通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