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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进口未经捡疫的肉类


澳门海关接获市民举报,在麻子街有食肆进口未经捡疫的肉类作为餸菜材料,并售予公众。经过多回监视,今天(2011年12月2日)下午,海关人员采取行动,成功缉获已宰鲜已宰鲜羊头和羊肉共重约:24公斤,已宰鲜乳鸽40只共重约:18公斤。事件中一名吴姓本澳男子被带往海关总部协助调查。 行动管理厅关员在沙梨头麻子街进行多日监视,发现每天有一名男子用单车乘载一些怀疑未经检疫的肉类到一食肆门前,以便接货人稍后取走。经调查取证,肉类是在新城市花园附近经水客收集得来,准备供食肆作为食材使用。
海关将以《对外贸易法》进行起诉违例人士最高可被判处十万元的罚款及充公有关缉获物归本地区所有。 为了保障本澳居民健康,海关会加强打击非法进口肉类活动。在此呼吁食肆东主,切勿使用一些未经检疫的鲜活食品;如市民怀疑食肆所用食材来历不明,请向澳门海关举报,海关廿四小时举报热线,电话: (+853) 2896 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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