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保护局今年初已开展"澳门重大空气污染源排放标准"之研究工作,以祈制订较污染工业场所的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提出相关污染控制策略建议,保障居民健康及环境质素。有关研究报告已接近完成,局方日前举行专家座谈会,向环境谘询委员会成员介绍有关研究结果及听取意见。 出席会议的人员包括:环境谘询委员会委员及相关部门代表,以及环境保护局张绍基局长、环境保护局环境污染控制厅叶扩林厅长、和局方委托开展研究之科研机构代表等。 本澳目前存有不少较污染的工业场所,部份场所更长年产生空气污染问题及造成投诉,鉴於现时本澳缺乏规范有关场所空气污染物排放的法定标准及专门法规,对处理有关排放污染问题存在一定的困难,为保障本澳居民健康及环境质素,以及配合《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中有关共建优质生活圈专项规划部分,制订区域大气污染控制工作与减排策略,环境保护局於今年初开展研究制订重大污染场所的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管制策略。 研究内容包括透过搜集外地的空气污染源排放标准、相关控制措施与政策,配合本澳现存场所的实地考察及采集空气样本,科学地分析本澳工业场所的空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研究制订适合本澳现实情况的重大空气污染源排放标准,并提出污染控制策略及监察机制的建议方案。 出席会议的委员认同有必要就重大空气污染源订定标准,对有关排放进行规管。但同时亦关注将来订定标准的水平、区域性污染问题的综合考虑等,以及针对车辆尾气、食肆油烟等其他空气污染问题的控制措施。 张绍基局长在听取意见后表示,未来会因应本澳的实际情况及可持续发展,循序渐进地订定重大空气污染源的标准,同时会配合《澳门环境保护规划(2010-2020)》以及交通规划、城市规划等,以更好地保障居民健康及环境质素。在区域合作方面,亦会积极配合《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指导方向,加强区域联防联治。在吸纳各委员的意见后,将进一步完善研究内容,稍后亦会谘询业界、专业团体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让未来订定的标准更符合本澳实际情况及具操作性。 另一方面,局方亦已开展控制车辆尾气及食肆油烟的专项工作,包括将制订新进口汽车及在用车排放标准、食肆油烟排放标准等,从源头上控制空气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