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一直致力优化流程,提升审则效率。为进一步缩短私人工程的审批时间,土地工务运输局在现有法例框架下推出新措施,非建筑类工程的动工申请自本周四起(11月24日起)由以往须先核准工程计划及工程准照后方能申请,改为三者可同步进行,让申请人可减少往来申请次数及缩短申请时间。 本周开始可同步申请动工
根据现行的《都市建筑总章程》规定,包括更改(俗称"装修")、维修保养、拆卸、私人排水网接入公共排水网等非建筑类工程的开展,都必须经土地工务运输局"核准工程计划"、"发出工程准照"及"批准动工"三个阶段,工程才可正式启动。考虑到流程繁琐重复,申请人需先后多次提交申请,往往费时失事。土地工务运输局决定在现有法例框架下,将有关流程简化。 由本月24日起,非建筑类工程的申请人向局方申请"核准工程计划"及"发出工程准照"时,可一并作出"动工申请";申请人只需同时递交申请核准工程计划的表格及动工申请的表格,并须於申请核准工程计划表格的"其它资讯性资料"一栏内注明「是否已作出动工申请」即可。 有关申请表格在土地工务运输局网页http://www.dssopt.gov.mo可供下载,局方并已透过手机短讯通知在土地工务运输局注册,负责编制计划、指导工程的技术员及承建商留意新措施;申请人亦可於网页查询申请进度。 至於建筑类工程,因涉及地藉测量等其他部门,流程较为复杂,会继续沿用现时的申请方法,稍后才推出简化措施。 新修订法例将晋立法程序
土地工务运输局自2008年开始不断透过不同的方式渠道,务求持续和全面优化行政流程,当中包括将申请服务表格化、制订多个准则指引等。局方未来会陆续将更多申请服务表格化,透过简化申请手续,令服务更高效便民。同时,陆续公开其他申请的审批准则,让申请人更清晰法例要求,减少图则出错机会,从而有助缩短审批时间。 长远而言,土地工务运输局会透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理顺审则流程,进一步提升审则效率。《都市建筑总章程》的行政部分已完成谘询,修订后的《都市建筑法律制度》及《都市建筑法律制度的行政性质规范》会明确申请工程准照须提交的文件,亦会免除"动工申请"。该法律法规预计於2012年进入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