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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广场大厦经济房屋11月1日起按序拣楼


房屋局於周二(11月1日)起,按序安排永宁广场大厦获甄选家团往房屋局选购经济房屋单位,家团需留意拣楼通知信之时间安排。届时家团代表需齐备全部成员之身份证正本,於选定单位后,家团代表须签署一份承诺购买确认书,之后有一个月时间自行办理银行贷款事宜。 永宁广场大厦获甄选家团代表须按拣楼通知信之时间往房屋局选购单位,於拣楼时,家团代表首先在房屋局大堂之"购买经济房屋家团报到处",出示拣楼通知书及身份证明文件;工作人员确认身份后,将家团代表带往5楼办理购买经济房屋接待楼层;於接待楼层设有审查区,审查获甄选家团是否齐备全部成员之身份证正本及是否存在成员变动;完成上述审查后,房屋局会在所设置的视听区,向等候家团播放选购经济房屋流程、经济房屋法规定及购买经济房屋须知的影片,并於等候区内,可透过电脑屏幕即时知悉可供选择经济房屋单位的情况;然后,按序带领家团代表入座指定的认购柜台进行拣楼,於拣楼时,获甄选家团必须通知房屋局预算支付的楼款首期,以便於"承诺购买确认书"上注明有关金额。 选定经济房屋单位后,家团代表须签署一份承诺购买确认书,之后,家团代表需自行办理银行贷款事宜;约一个月后,於约定时间往房屋局签署买卖预约合同,同日需缴付首期及银行本票,之后可领取单位锁匙。 倘无意取得任何当时可选购的经济房屋,获甄选家团可转排总名单的末尾,但仅限一次,例如获甄选可选购澳门区的T2房屋类型的经济房屋时,可放弃选购而选择转排总名单的末尾;当获甄选可选购氹仔区的T2房屋类型的经济房屋时,若不选购,获甄选家团将从总名单中除名。 假如家团代表无法於指定时间内到房屋局拣楼,可向房屋局提出书面解释,如接纳可按房屋局再次约定时间拣楼;如解释不获接纳,不到场会被自动排名单末尾。 示范单位开放至12月2日 房屋局根据可配售单位数量,已於10月11日起向获甄选家团寄出拣楼通知信及附有相关售楼资料,包括售楼说明书及售价;并分批安排参观设於永宁广场大厦第一座3至6楼的示范单位,3楼为T1间隔(3C、3F),4楼为T2(4H、4G),5楼为T3(5A、5I),6楼为T4(6B)。开放时间由10月25日至12月2日,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30分至晚上7时,星期六、日上午9时30分至晚上6时。 永宁广场大厦位於澳门马场永宁街,由四座楼高26层的楼宇组成,合共提供880个经济房屋单位,包括288个一房(T1)单位,192个两房(T2)单位,352个三房(T3)单位及48个四房(T4)单位。 大厦地库为公共停车场,地下至一楼为办公室及社会设施,地面层提供绿化休憩空间,以及运动及商业空间,完善区内的社会服务配套设施。 此外,房屋局网站(www.ihm.gov.mo)已新增《经济房屋法》相关资讯,包括《经济房屋法》内容、常见问答集及经济房屋现有轮候家团注意事项等,经济房屋现有轮候家团亦可於网站内查询其轮候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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