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二零一零年批发及零售业调查结果


根据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2010年有营业的批发及零售业店铺、街市摊档及固定街档合共13,011间,较2009年增加574间;於2010年底在职员工有44,081人,升幅为7%。行业的总收益达529.6亿元(澳门元,下同),总支出为477.8亿元,按年分别上升20%和18%。反映行业对经济贡献的增加值总额上升48%至104.8亿元,而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则减少48%,为6.3亿元。 批发及零售业店铺共11,150间,较2009年增加520间;其中经营车辆及车用燃料销售业的有859间(+32间)、批发业有4,524间(+78间)及零售业5,767间(+410间)。批发及零售业店铺的在职员工共40,805人,增幅为7%。 受惠於内部需求增加及旅客消费上升,带动批发和零售业店铺的营业额及其他收益按年大幅上升20%至517.8亿元。按行业统计,零售业的收益为297.5亿元,按年增幅为29%;车辆及车用燃料销售业收益为37.6亿元,升幅为18%;批发业的收益为182.7亿元,上升9%。按场所规模统计,在职员工少於5人的小型店铺达9,849间,但收益则按年下跌9%至86.0亿元 (占总收益17%);而20人或以上的大型场所有230间,收益达318.6亿元,按年大幅上升31%。 批发及零售业店铺的支出总额为467.9亿元,较2009年增加18%。按支出项目统计,购货及佣金支出(376.1亿元)、员工支出(37.0亿元)和经营费用(54.8亿元)分别上升20%、14%和5%。 店铺的增加值总额为102.4亿元,按年上升49%;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为6.3亿元,较2009年减少48%。 2010年有营业的街市摊档及固定街档共1,861间,按年增加54间;包括768间街市摊档及1,093间固定街档。在职员工有3,276人,其中有薪酬员工仅为427人。街市摊档及固定街档的收益与支出分别为11.8亿元与9.9亿元,按年上升8%;增加值总额为2.4亿元,升幅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