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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期“持续进修发展计划”接受申请


为鼓励澳门居民终身学习,持续提升个人素养和技能,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特区政府推出"持续进修发展计划",在2011年至2013年计划推行期内,向所有年满15岁的澳门居民提供5,000元进修资助。 教育暨青年局已於8月12日批出首期本地资助项目,有135间机构共3,765个项目获得资助。至9月底,已有近20,000人次透过该计划参与持续进修。 "持续进修发展计划"现正接受本地机构提出新一期持续教育课程、高等教育课程及证照考试的申请。为让有意参与机构进一步了解有关规定及流程,教青局已分别於9月15日及9月19日举办了两场讲解会,向本地一百多间机构详细介绍新一期申请的注意事项及审批的准则等,并就资助发放流程和其他相关的事项与各机构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为充分发挥"持续进修发展计划"在提升居民素养和技能方面的功效,确保公帑得以有效及合理地运用,教青局要求各机构逐步完善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同时在订定新一期的申请项目时,须考虑课程收费的合理性,教青局将会对课程收费作严格把关。教青局并提醒各机构,现正透过文件审阅、实地巡查、个案抽检、访谈及投诉跟进等监察制度,密切关注纳入计划项目的执行情况,希望各机构给予积极配合。 纳入"持续进修发展计划"的本地机构,可於10月31日前透过联网系统提交明年1月至6月期间开办的课程及证照考试。而新参与的机构,须於10月17日前向教青局提出开立帐户申请,并须於通过场地检查及在获得批准后,才可提交课程申请。而根据第16/2011号行政法规的规定,新一期的课程最迟於12月15日公布审批结果。 如欲了解"持续进修发展计划"的详情,欢迎浏览教育暨青年局网页www.dsej.gov.mo/pdac,亦可致电查询热线28425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