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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欠交报告的法人选民 再次欠交将失选举资格


根据经第9/2008号法律修订的第12/2000号法律《选民登记法》的规定,已获确认的法人应最迟於每年9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年度总结报告送交所属界别委员会,本星期五(9月30日)为交报告的最后一天。 按同一法律第34条第1款及第35条第2款的规定,不依法提交年度总结报告的法人选民,将会导致法人选民登记効力被中止或注销,因此,行政公职局再次呼吁所有法人选民,必须依法按时向所属界别委员会提交年度总结报告。
根据2011年1月完成展示《选民登记册》的资料,共有406名法人选民未有提交2009年度的总结报告,2010年度的则有303名,而两年均没有提交并已处於中止效力状况的共238名。 行政公职局已将"未送交年度总结报告的法人选民名单(2009及2010)"上载至选民登记网站法人选民登记的下载区(www.re.gov.mo/pclista_nr/),其内载有於2009年及2010年曾欠交年度总结报告法人选民的名称、登记编号及其欠交年度报告的状况,以供查阅。
如果已登记的法人选民在2009年或2010年任何一年曾经欠交或迟交了年度总结报告,今年再次未能如期提交,将导致其法人选民的登记在2012年1月份编制的《选民登记册》内被标示为中止效力的状况。 於2011年1月份编制的《选民登记册》已处於中止效力状况的已登记法人选民,如果今年再次未能如期提交年度总结报告,将导致其法人选民的登记在2012年1月份编制的《选民登记册》内被标示为注销。 处於中止或注销状况的法人选民均不能参与选举活动。 如有任何查询,欢迎於办公时间致电89871704或使用24小时谘询服务热线88668866(非办公时间提供电话录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