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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传媒参观交通厅


为加强与传媒的沟通及协作,本局於9月7日上午,邀请了分别来自报章、电视台及电台的传媒工作者参观交通厅,并由交通厅厅长梅山明警务总长主持参观活动,安排人员向传媒讲解该厅的职能架构及日常工作,展示警用装备及参观相关的设施等。本局冀通过传媒提高日常警务运作的透明度,加深市民对交通厅的认识,促进警媒及警民关系,增进理解和支持。 交通厅於1981年设立,初期名为交通部,至1995年因应社会发展需要,经架构重组后正式成立交通厅。交通厅下设有交通监控警司处、澳门交通警司处、海岛交通警司处及文书处理暨档案科,人员有420人。前线的交通管理工作主要由澳门及海岛交通警司处两个部门负责。澳门半岛的交通控制及执法工作是该厅工作的核心部分,澳门交通警司处的人员约占该厅总人数73%。
交通厅是一个执法部门,负责维持整个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陆路交通秩序,指挥及监察车辆与行人之通行,处理交通意外以及预防和打击交通违法行为。主要的工作如下: 1. 维持交通秩序:
交通警员除了执行巡逻任务外,还需在各交通枢纽指挥交通,保障本澳各街道交通畅顺;并在突发情况下对路面行车作出紧急调度,把可能出现危险的机会减至最低。
去年,违反道路规章及法律的行为逾40万宗(违例泊车约占总数90%),打击交通违法行为是交通厅的繁重任务之一。该厅会根据情报或统计分析,每天不定时不定点或对一些交通黑点加强巡查及检控工作,例如截查车辆;检控违泊、超载超重、无牌驾驶;打击超速、醉驾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结合科技的运用,通过电脑系统监控冲红灯、超速及巴士站违泊行为,提升打击相关违规行为的效率。 2. 处理交通意外:
去年本局接报的交通意外超过一万三千宗,交通警员平均每天需处理约35宗的交通意外。当交通警员接报后,会立即前往意外现场处理路面情况、进行取证及其他执法工作;涉及有人受伤或死亡的交通意外会交由专责小组跟进调查,该小组亦负责处理涉及伤者之交通事故协商和解工作。现时交通厅已建立交通事故相片处理及跟踪系统,以及使用数码相机作为意外现场的初步取证工具。 3. 宣传教育工作:
为了推广交通安全意识,减低交通意外,交通厅每年均会积极联系其他相关政府部门、民间社团、学校等举办各类型交通安全推广活动及讲座。去年,该厅已为多达70间学校及社团超过4000人进行交通安全讲座或推广活动。此外,亦会与不同的运输业界代表进行有关交通问题之座谈及研讨会,加强彼此沟通,使广大市民及业界更清晰了解使用道路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知法守法,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另一方面,交通厅透过电台及电视台的节目推广安全讯息,呼吁市民自觉遵守道路法规,藉以提高市民及游客的交通安全意识。 4. 特别行动:
除了执行常规性工作外,交通厅亦会执行一些特别任务,如:贵宾访澳时组成安全护卫车队;执行特别交通稽查行动;於大赛车活动、游行示威活动、重大节庆等活动负责维持交通秩序。 维持本澳交通畅顺和道路安全是交通厅的首要职责,随着澳门社会发展,机动车辆数目不断增加,交通问题日益突显。尽管交通厅的任务极其繁重,该厅全体人员仍将一直秉持军事化人员刻苦耐劳、克尽己任、无惧风雨阴晴的精神服务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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