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运输工务司司长日前透过《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批示,订定环保、节能产品和设备资助计划将於本月12日开始接受申请。为了让本澳社团、企业了解环保与节能基金的操作和相关安排,环境保护局先后拜访多个团体,向他们讲解设立基金的目的,并藉此听取意见,以完善基金的运作。 第36期第一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第37/2011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运输工务司司长根据第22/2011号行政法规《环保、节能产品和设备资助计划》第八条规定,批示订定该计划自今年9月12日起开始接受申请,截止申请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但经检讨相关情况后,运输工务司司长可透过批示延长申请期。 为了让本澳社团、企业了解环保与节能基金的操作,环境保护局先后拜访多个团体,包括澳门饮食业联合商会、澳门工会联合总会、澳门中华总商会、澳门妇女联合总会、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澳门租赁旅游车商会、澳门交通运输业总商会、澳门营业汽车工商联谊会、澳门的士总商会等。 环境保护局认同社团和企业多年来在环保方面所作的努力和贡献,他们自发地实行各种环保行为,因应各行业或社区服务的不同需要,实施不同的环保措施,并且身体力行支持环保局的工作和政策,对推动本澳的环保进展作出不懈努力。政府设立环保与节能基金的目的,是资助社团和企业购置或更换具环保节能效益的设备,除了希望社团、企业在运作时达到更高的环保效益,更进一步是希望藉此向社会广大层面传播环保资讯,推动全社会在日常生活中实践各种环保行为,共同为构建环保绿色城市作出贡献。 有关团体均认同政府设立环保与节能基金,一方面从资源上协助社团和企业加装环保设备,有助於改善营运环境,减省成本,另一方面能提升环保效益,减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会面上,与会者就各自的专业范围提出问题,且对环保与节能基金的操作、发展方向等问题提出建议,有利推动基金的运作更趋完善。 本月12日起,有意申请资助的社团和企业可带同所需文件,前往环境保护局(澳门宋玉生广场393至437号,皇朝广场10楼)提出申请。有关详情请参阅宣传单张,或登入环保与节能基金网址(www.fpace.gov.mo)浏览,或致电(28725134)、传真(28725129)、电邮(info@fpace.gov.mo)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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