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工务运输局指出,就早前用作公开旁听会的"小潭山"项目,政府早前已将综合整理的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或建议交予承批人参考,现等待土地承批人提交调整方案。政府期望透过旁听会,听取市民对土地承批公司所递交的修改土地用途之计划 的改善意见或建议。当政府对有关调整方案有审批结果时,会适时向公众披露,并会解释政府作出最终决定的理据。 新澳门学社理事长区锦新、一行四人今日(1日)拜访土地工务运输局,受到副局长陈宝霞、土地管理厅代厅长罗晓靖以及技术辅助处代处长陈泽权接待。学社在会议上主要关心到政府对所收集到的社会各界对小潭山项目的意见之处理方式;政府对土地承批人重新批地的考虑,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对小潭山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等。 学社亦反映了社会对小潭山项目的担忧,如山体的保护、楼宇高度等问题。期望政府在审批有关项目时能综合考虑社会上的意见尤其是上述环境保护的问题。 是次举行的旁听会,政府推出了意见收集期,以搜集社会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上载局方网页公开予公众浏览。在为期30天的意见收集期间,社会各界透过不同的形式和渠道反映对小潭目发展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包括电邮、来函、传播媒界以至问卷调查等。大部份意见/建议是以个人身份提出,但亦有部份是社团或专业团体发表。 将收到的千七份意见以独立专项分析 对於学社所关心其所提交的1700份意见的处理方式,局方表示,鉴於该千七份意见是以问卷形式进行,并统一由学社提交,有别於电邮、邮寄等的反映方式,故政府在综合所分析有社会意见/建议时,将该一千七百多份收问卷形式收集的意见以一个独用的专项加以分析,政府并没有对之忽略不理。并重申,无论意见/建议是用何种形式和渠道反映,政府均都予以重视,所有收集到每一份市民意见/建议,以至局方综合分析的意见和建议,均已交予土地承批人参考作参考。 对於学社所关心的有关发展项目土地的重批给以至修改发展方案的问题,局方作出详细的讲解。是次用作公开旁听会的小潭山个案,有关土地早已於1980年12月获批给;承批人其后亦土地展开利用,至1994年已完成项目大部份的建设,当中包括建成10幢别墅、3幢高层住宅楼宇,以及6幢低层住宅楼宇。有关楼宇亦於其后获发入伙纸,该购买单位的小业主迁入居住。发展项目本应於1995年全面竣工,但由於土地承批公司与承建商之间的合约纠纷所引起的司法诉讼程序,尤其是法院颁布的保存措施,令承批公司於1994年10月开始全面停工,至2004年司法诉讼问题得以解决后,承批人申请将有关土地批给续期亦申请对馀下未发展的土地更改土地用途。 考虑到承批公司是因司法诉讼原因才导致无法履行土地利用的义务,未能按原来的批给合同完成整个项目不能完全归责於该公司,因此,政府於2009年将未发展的土地重新批给原承批公司。 在承批人提交了申请更改土地用途的计划后,政府即启动对有关个案的审批程序后,一方面谘询政府各相关技术部门的有关技术意见或建议(包括城市规划、环境评估及交通等),另一方面则同时筹备相关个案的公开旁听工作,收集社会的意见。 政府审批个案是尽量做到情理法顾备 目前,政府仍未收到承批人提交的调整方案。待收到承批人的调整方案后,政府会将有关方案交予技术部门进行分析。当收到技术部门回馈的意见或建议后,土地工务运输局联同各相关部门(包括土地发展谘询小组)对调整方案进行综合评估和深入分析,以对调整方案作出最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政府将按既定审批程序,循序渐进、先后缓急及的原则对有关申请进行审批,并不会因其是公开旁听的个案会加快处理。在审批时,会作严格把关,除会考虑方案是否满足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外,亦要结合社会上意见和建议,尽量做到情、理、法三方兼备。当政府对有关调整方案有审批结果时,会适时向公众披露,并会解释政府作出最终决定的理据。 局方向学社代表阐释政府推出旁听制度的原因,以及为何将有关个案作公开旁听。旁听制度的设立主要是就对新批给、交换、以及 更改土地利用的申请个案进行公开旁听,让公众对一些重大的土地发展项目有及时和深入的了解,并对有关申请人所提交的方案提出可改善的意见或建议,为政府日后审批有关计划时提供参考。 学社方面认同政府推出旁听制度是为了提高讯息透明和推进公众参与的目的,但希望政府日在加强讯息披露以至在处理社会意见的方式上均能有进一步的改善,令公众能更清晰和准确地接收到政府所发放的讯息。
